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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推动我国养老金融健康快速发展
更新时间:2024-12-27  浏览量:1

我国已步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当前与今后很长一段时期,我国人口老龄化将呈现规模庞大、速度快、未备先老、地区和城乡差异巨大、偶居空巢五大特点,由此产生了对养老金融的需求。养老金融由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和养老产业金融三部分组成。其中,养老金金融是“基础”,养老服务金融是“补充”,养老产业金融是“支撑”,三者合力构成有机整体。养老金融政策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无到有、从城镇到农村、从职业人群到城乡居民逐步发展完善。在这一过程中,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鲜明特征也决定了我国养老金融的发展状况。养老金融作为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的五篇大文章之一,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重点发展的领域。本文对我国人口老龄化情况和养老金融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了有关措施和建议。

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一)我国已步入深度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是出生率、死亡率变动共同作用结果。我国出生率自1964年开始持续下降,年均下降约0.5个百分点,到2023年已降至6.39%;死亡率从1982年开始基本稳定,2023年为7.87%。同时,我国健康水平不断提升,预期寿命已由1981年的67.77岁提高至2023年的78.6岁。基于以上主要原因,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发生显著变化,2000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过7%,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2021年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超14%,开始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

(二)我国人口老龄化呈现五大特点。一是老龄人口规模庞大。我国人口基数巨大,老龄人口的绝对数量已经位居世界前列。联合国人口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为2.17亿,约占全球(8.08亿)的四分之一,相当于全球每4个老年人就有1个中国人(60岁以上人口我国与全球的对比亦是如此)。

二是老龄化速度快。对比全球主要国家,我国老龄化进入时间相对较晚,但结构进程相对更快。从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到2021年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我国仅用时21年,速度快于日本的24年、法国的140年、英国的45年、德国的50年。(见表)

三是未备先老问题突出。2000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超过7%,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约959美元,日、韩在7%水平时,人均GDP分别为2272美元、12257美元;2021年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超过14%,人均GDP约12712美元,美、日、韩在进入深度老龄化时人均GDP分别为5.5万、4.4万、3.3万美元。2023年我国人均GDP约1.3万美元,接近高收入国家下限,但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15.4%,高于中高收入经济体12.2%的水平。(见表)

四是地区和城乡差异巨大。2020年,我国人口老龄化水平在地区间存在较大差异(见图)。无论按照60岁还是65岁划线,老年人口比重较大的地区均是东北三省和上海、重庆、江苏、四川。同时,城乡差异巨大。全国城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例为15.5%,镇为16.4%,而乡村为23.8%,乡村比城市高出8.3个百分点,这意味着乡村的老龄化程度要远远高于城市,老龄化问题也更为严重。

五是偶居空巢问题突出。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在全国4.94亿家庭户中,1.74亿家庭户有老年人居住(称为老年家庭户或老年户),老年户占全部家庭户的比例为35.3%。在老年户中,老年人独自一人居住的有3729万户,占老年户的21.4%;一对夫妇独立居住的有4090万户,占老年户的23.4%;老年人(包括一个老人或两个老年夫妇)只与未成年人(绝大多数为孙子女)居住的有489万户,占老年户的2.9%。如果把以上几种情况都归为空巢老人家庭,那么全国空巢老人家庭占老年户的比例为47.7%,几乎接近老年户的一半。

(三)未来,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将进一步加深。多项研究表明,随着经济和社会的进步,人民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医疗卫生水平不断提高,人口预期寿命不断延长,再加上生育意愿变化等因素导致的生育率下降,使人口年龄构成中老年人口的比重持续上升,未来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将进一步加深。

国家卫健委预测“十四五”时期,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占比将超过20%,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2035年左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4亿,在总人口中的占比将超过30%,进入重度老龄化阶段。

联合国《世界人口展望2024》的高、中、低方案人口预测结果显示,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将持续到2060年左右。高、中方案预测为2060年开始65岁及以上人口数量开始下降;低方案预测为2059年开始下降。

综上,人口老龄化成为当前与今后很长一段时期我国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人口老龄化将对经济和社会运行产生深刻的影响,如何有效加以应对,是制定各种经济与社会政策时必须认真考虑的重要因素。

我国养老金融发展现状

养老金融是为满足社会成员养老需求而开展的各种金融活动,涵盖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和养老产业金融三个部分,分别面向养老资金、老年人需求和养老产业。养老金融政策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逐步发展完善。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鲜明特征也决定了我国养老金融发展需要。

(一)养老金金融方面: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国际通行的三支柱养老金体系。基本养老保险构成第一支柱,其运作由政府主导并以财政作为最终保障;第二支柱包括企业年金与职业年金,由雇主与雇员共同缴纳资金以形成累积;第三支柱为个人自愿参与的个人储蓄养老计划。

第一支柱:各项保障基本健全,基金支出压力有望缓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总人数达10.66亿人、覆盖率增至91.8%,基本养老保险领取人数共计3.15亿人、在总参保人数中占比增至29.5%;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7.82万亿元。伴随延迟退休政策的出台,未来基金支出压力或将得到缓解。

第二支柱:初步建立并逐步完善,但渗透率偏低。截至2023年末,全国有14.17万户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参加职工3144万人,企业年金的企业和职工渗透率分别0.38%、6.03%;企业年金投资运营规模3.19万亿元。

第三支柱:尚处于发展初期,政策支持力度大。第三支柱的规模与第一支柱和第二支柱远不在同一量级。但在政策支持下,目前是各类金融机构的主要发力方向。一是个人养老金制度:2022年4月正式推出、11月配套政策落地,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第三支柱实现制度性创新。2024年12月1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中明确,自2024年12月15日起,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制度。二是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2023年9月起与个人养老金衔接。三是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为新兴业态从业人员、多种方式从业人员提供商业养老保障,发展较快,2023年10月起由试点转为常态化经营。

(二)养老服务金融方面:各行业广泛探索,初步形成了多元化的产品体系。早在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以前,以银行、保险、基金等为代表的金融机构便开始积极探索,推出了大量的养老服务金融产品。国外较为通行的长期护理保险、养老目标基金、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创新型养老金融产品都已逐步在我国落地发展。

一是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稳步推进。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16年试点以来,截至2023年末,49个试点城市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人数共1.83亿人,享受待遇人数134.29万人、在参保人中占比0.73%;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收入243.63亿元、支出118.56亿元;定点服务机构8080家,护理服务人员30.28万人。

二是养老目标基金发展速度较快。2018年试点以来,截至2024年6月30日,87家公募基金公司共发行499只FOF产品(专门投资于其他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基金份额近1455亿份,其中65家公募基金公司发行274只养老目标基金产品(未剔除人社部披露的195款个人养老金基金类产品)、基金份额约632亿份,产品数量和基金份额在所有FOF产品中分别占比54.9%、43.5%。

三是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运行规模有限。2014年试点以来,仅有幸福人寿和人保寿险推出两款产品,受产品设计流程复杂、投保人积极性不高和抵押房屋潜在制约因素的影响,老年人参与意愿有限。

四是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相关产品日趋完善。Wind数据显示:2009年试点以来,截至2024年7月31日,基础设施领域REITs发行规模约1273.79亿元;从资产类型来看,交通基础设施REITs发行规模最高约543.66亿元、规模占比42.68%。

总体而言,我国在养老服务金融方面的探索已经取得初步成效,同时未来还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三)养老产业金融方面:金融支持养老产业发展潜力巨大。一方面,我国养老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根据复旦大学老龄研究院“银发经济课题组”的预测,在人均消费水平中等增长速度背景下,2035年银发经济规模为19.1万亿元,占总消费比重为27.8%,占GDP比重为9.6%;2050年银发经济规模为49.9万亿元,占总消费比重为35.1%,占GDP比重为12.5%。

另一方面,银行业通过提供融资支持促进养老产业发展。银行体系通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创新融资模式和优化信贷融资流程等多举措支持养老产业发展并取得成效。在信贷支持方面,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开展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试点,稳步推进养老产业发展。目前,试点范围已扩大至全国,并将支持范围扩大至公益型及普惠型养老机构运营、居家社区养老体系建设、纳入目录的老年产品制造。2024年6月末,工具余额为17亿元,累计支持金融机构为80家普惠养老服务机构发放优惠贷款26.5亿元。截至2024年3月末,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7家银行养老产业贷款余额超千亿元。

保险业参与养老产业投资成效显著。保险业参与养老产业主要通过资金融通和资源整合两个方面。截至2023年底,保险业建设养老机构的实际投资额近1100亿元。2022年寿险全行业用于建设养老机构的固定资产总投资近160亿元,贡献市场化养老机构总投资的近70%;2023年同比增长20%、接近190亿元。

提高养老金融发展水平的措施与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三支柱养老金金融体系。面对“未备先老”的现实,以及人口老龄化水平会长期快速提高、老年人占比长期保持较高水平的未来趋势,为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需要充分认识到建立发展养老金三支柱体系是我国发展养老金融的客观需要。为此建议:明确养老金三支柱体系的改革方向,不断推进养老金三支柱体系的发展完善。明确第一支柱的重点是保基本,第二支柱和第三支柱是重要补充,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为养老进行规划并积累资产。可以通过税收政策和补助手段大力鼓励支持第二、第三支柱发展。就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而言,可以进一步加大税收补贴力度,同时考虑变企业自愿设立为准强制设立。就个人储蓄养老计划而言,可以考虑对购买个人储蓄养老产品无法享受税收激励政策的人群直接进行财政补贴。

(二)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抓手优化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建议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引导、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满足不同群体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需求。积极推动养老理财产品、商业养老金和特定养老储蓄产品试点地区向全国范围推广,引导金融机构深入调研了解居民的养老投资需求和客户群体特征,研发设计个性化、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金融产品。鼓励并吸引养老资金进入资本市场,利用养老资金的长期性、稳定性特点不断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从而形成资本市场完善—养老资金入市—养老资金投资收益提高—资本市场更加完善的正向循环。加大对个人养老金业务和养老服务金融产品的宣传,提高年轻人对个人养老金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可以针对年轻人特点和偏好运用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

(三)结合金融机构职能定位全面提高养老产业发展效能。建议政策性金融支持和市场化融资支持共同发力,增强养老产业金融支持政策的精准性,以多元化的投融资工具推动养老产业健康发展。建议商业银行在用好普惠养老专项再贷款的基础上,对不同地区的养老产业提供差异化产品与服务;证券业机构抓住养老领域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机遇,为符合条件的企业争取资本市场的资金支持;保险资管、理财公司等机构积极参与养老项目公募REITs的战略配售,并做好二级市场流通工作;保险公司发挥精算人才优势,探索提供普惠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推动建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互补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支持养老护理服务产业的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①张明,曹鹏举.中国养老金融:现状、问题与建议[J].债券,2024,(04):7-10.

②任泽平.中国老龄化报告[J].发展研究,2023,40(02):22-30.

③娄飞鹏.我国养老金三支柱体系建设的历程、问题与建议[J].金融发展研究,2020,(02):69-74.DOI:10.19647/j.cnki.37-1462/f.2020.02.009.